【新时代文明实践在钢城】承包到户 不留死角!钢城区确保中元节禁放区域"零响声"
8月13日上午,钢城区汶源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联合西冶派出所、洪沟社区志愿者在樱花园市场开展以“禁燃烟花爆竹 你我共参与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共发放宣传品2000余份。“中元节”将至,由于风俗习惯使然,禁放烟花爆竹难度较平常有所加大,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》,巩固和扩大禁放成效,钢城区多部门齐抓共管、综合治理,保证中元节期间禁放区域内实现零响声。
为确保禁放工作深入落实,钢城区迅速制定了逐级承包责任制度,由禁放办牵头,镇(街道)、功能区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络,落实一名领导干部带领包村干部沉到村居、社区开展工作。要求村(社区)两委成员在划分的网格内进行宣传、劝阻;网格员、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承包到路街、到楼栋、到户,做到全覆盖,无死角。此外,抓住节点时机,各镇(街道)、功能区合理选择地点,在街道、社区、墓地等关键部位设立置换点,积极动员,回收社会上私存的烟花爆竹。
同时,钢城区在禁放区域内持续做好烟花爆竹企业转运回购、商铺关停、依法注销等工作。区应急管理局根据钢城区人民政府《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》相关要求,按照“保障安全、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总量控制、适度竞争”的原则,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外合理制定零售点布点规划,大幅度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。
为确保中元节期间禁燃禁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,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、各镇(街)、功能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加大禁放区域内排查检查力度,对违规燃放行为“零容忍”,对各类非法生产、运输、销售、储存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震慑一片。严格执行禁放区域内燃放、经营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此外,各镇(街道)、功能区也充分利用宣传车、横幅、电子屏、微信群、村委喇叭、宣传单页等方式进行广泛的节前宣传,做到宣传入村居、入楼栋、入家户,营造禁放的良好氛围,引导群众自觉文明过节、安全过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