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:以“五个注重”务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
一、注重规则设计。建立省级文明城市评选普测制度。取消申报制,改为普测制,推动以测促改、以评促创;取消名额制,改为达标制,每届设定达标分数线;取消复查制,改为重评制,新一轮创建周期所有文明城市重新参加评选。明确“一年一测评,三年算总分”规则。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明城市省级测评,其成绩以一定权重纳入三年测评总成绩。建立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发布制度。该测评指数先后被纳入全省“十三五”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。
二、注重以人为本。坚持创建为了人民。聚焦创造优良人居环境,推动各地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。制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行动方案,推动各地广泛开展整治环境脏乱差等“五大行动”。坚持创建依靠人民。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,省文明办组织开发全省“一张网”覆盖、多终端互动、全流程在线的“志愿江苏”平台,为志愿者参与创建提供保障。
三、注重内涵建设。制定实施《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行动方案(2016-2020年)》。制定《江苏省道德发展状况测评体系》,每年发布一次道德发展状况测评指数。探索开展诚信示范街区创建,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。在城乡社区增加善行义举榜考察要求,引导各地传播好人文化、弘扬美德新风。将公益广告街头小品、志愿服务驿站、漂流书屋、楼道文化墙等作为特色加分项目,推动各地以更高标准开展创建。
四、注重全域推进。推动设区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在监测设区市社会文明程度指数时,不仅测评其市区,而且涵盖所辖县(市),引导设区市开展全域创建。从2018年开始,将全省22个县改区纳入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对象。从2015年开始,在文明城市省级年度测评中增加乡镇和建制村两类考核点,以考核推动文明创建更广覆盖。
五、注重督查指导。加强培训指导。通过召开文明城市创建现场会、推进会、专题会议,举办培训班等,推动各地精准把握创建要求、提升创建水平。加强暗访督查。省文明办负责同志不定期到提名城市暗访督查,并面对面反馈地方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,促进各地增强“一把手抓两手”的意识,精准指导地方抓整改促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