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七届泉城义工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

2020-11-02 18:10:35   来源:   作者:

各泉城义工服务团、队:

  自第六届泉城义工表彰大会以来,各服务团(队)在“展我所长,尽我所能,倾我热情,回报社会”的理念下,积极参加泉城义工活动,在抗击疫情、新时代文明实践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东西部精准扶贫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敬老孝亲、爱心助残、助学、关爱留守儿童、倡导环保等各个公益领域提供了广泛的义务服务,为建设和谐济南、美丽泉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树立典范,进一步提高泉城义工的服务质量和水平,推动泉城义工事业更好地发展,济南市文明办、共青团济南市委、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决定开展第七届泉城义工评优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奖项设立

  本届评优表彰活动的奖项有:

  十佳泉城义工服务集体、十佳泉城义工、百名优秀泉城义工。

  二、参评条件

  (一)十佳泉城义工

  (1) 秉持泉城义工服务理念,弘扬泉城义工精神,热心泉城义工服务事业;

  (2)长期坚持参与泉城义工服务活动,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500小时以上或者对泉城义工事业的发展有特殊的贡献;

  (3)具有良好的服务、开拓和创新意识;

  (4)在义工服务中表现优异,赢得广泛赞誉。

  (二)十佳泉城义工服务集体

  (1)服务团(队)全体成员参与意识强,开展及参与泉城义工活动踊跃;

  (2)在推进泉城义工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服务思路方面措施得当、成效突出;

  (3)有一个或几个长期开展的固定服务项目;

  (4)长期坚持参与泉城义工服务活动,服务时间累计100小时以上或者对泉城义工事业的发展有特殊的贡献;

  (5)团队整体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。

  (三)优秀泉城义工

  (1)秉持泉城义工服务理念,弘扬泉城义工精神,热心泉城义工服务事业;

  (2)长期坚持参与义工服务活动,认定的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以上或者在义工服务中表现特别突出;

  (3)在义工服务领域能够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。

  三、表彰办法和方式

  评选采取服务团队择优推荐、自荐和评选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

  在2020年11月下旬召开第七届泉城义工表彰会,对获奖泉城义工集体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。

  四、评选步骤

  1、推荐申报(11月10日前):服务团队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,并填写和审定好相关材料,将有关参评材料上报济南泉城义工志愿服务中心。

  2、审查(11月13日前):由济南泉城义工志愿服务中心负责对参评对象进行初审工作,并产生候选十佳泉城义工、优秀泉城义工、十佳泉城义工服务集体。

  3、审定、公示(11月20日前):济南泉城义工志愿服务中心对推荐候选名单进行复评,评定第七届泉城义工表彰名单,并在泉城义工官方网站进行公示。

  4、表彰(2020年11月下旬):对获奖的个人或团体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,予以嘉奖。

  五、资料报送要求

  1、 请各泉城义工服务团(队)接到通知后,认真对照有关条件,积极做好申报工作,并以此为契机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进一步总结泉城义工服务工作经验。

  2、申报十佳泉城义工的,需到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或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;申报十佳泉城义工集体的,需在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。

  3、所有奖项推荐表,需交纸质表格和电子版。个人奖项在纸质表格上贴二寸照片一张;电子表格无需上传照片或加盖公章,请发送至电子邮箱:jnxsd2018@163.com。

  联系人:阮媛

  联系电话:0531-67976091,18663771078,

  附:1、第七届十佳泉城义工申报表

  2、第七届十佳泉城义工服务集体申报表

  3、第七届优秀泉城义工申报表

 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、共青团济南市委、济南日报报业集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0年11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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